向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小企业发放的,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的,以企业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作为主要担保方式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最高5000万元
额度12个月,单笔最长24个月
额度高:于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创板或北交所上市中小企业,科技信用贷款产品限额最高均为2,000万元;对于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主板、创业板上市企业,科技信用贷款产品限额最高均为3,000万元。
担保方式简单:无需房产抵押,仅需个人连带责任担保,缓解融资难问题。
单笔最长2年期限,适应企业不同融资周期。
专精特新“小巨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小企业
企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满足一定条件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
企业连续正常经营3年及以上,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涉诉等。
实际控制人在企业主营业务行业或相近行业从业经历在5年以上(含5年),管理团队稳定。
企业最近1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高于80%。
企业商业模式清晰,最近3年净利润为正值。
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在本地拥有自有房产,且净资产合计金额不得低于300万元(含300万元)。
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如有)在我行或他行不存在联保贷款。
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满足我行其他授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