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20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该法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在遵循依法合规原则的基础上,依据市场化、可持续发展理念,开发并提供契合民营经济特性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为资信优良的民营经济组织融资创造便利条件,使信贷供给、贷款周期与民营经济组织的融资需求、资金使用周期更为适配,进而提升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与便利度。
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是推动经济增长、促进技术创新、增加就业岗位以及改善民生的关键力量。在此背景下,进一步强化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对于推动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意义非凡。2月17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着重强调,要持续加大力度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当前,非利息融资成本居高不下,成为部分民营企业融资困境的重要诱因。现阶段,民营企业融资主要依赖贷款途径,贷款的综合融资成本由利息成本与非利息成本共同构成。尽管近年来利息成本呈现持续下降趋势,但非利息成本却难以有效降低。《2025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当前贷款利率已明显下滑,3月份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处于历史低位。然而,非利息成本涉及多个收费主体,收费项目繁杂且不透明,层层叠加之下,部分企业实际感受到的融资成本依旧偏高。
由此可见,降低非利息成本是降低民营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关键所在。为达成这一目标,各方需协同发力,共同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的“体感”。
金融机构:提升信用评估能力,打破信息壁垒
非利息成本推高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情况较为普遍。以《报告》中的案例为例,某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为5.16%,其中支付给银行的贷款利率为3.5%,非利息成本合计达1.66%,占综合融资成本的32%。非利息成本涵盖抵押费、担保费、中介服务费等,其产生的主要根源在于银行与民营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银行不得不借助外部增信措施来发放贷款。
鉴于此,银行机构应着力提升对民营企业信用水平的评估能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融资成本。目前,部分互联网银行借助AI建模技术,将企业主信用画像、产业链生态位、税收社保数据等多个维度纳入风控模型,正在逐步改变“无抵押不贷款”的传统模式。未来,金融机构应持续加大对科技手段的应用力度,打破银企之间的信息壁垒,有效降低非利息成本。
金融机构:完善激励考核机制,激发服务动力
民营企业中,中小微企业占据绝大多数,这类企业普遍存在抵押物匮乏、违约成本较低等问题。银行在向这类企业发放贷款时,要求担保介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信贷员面临着严格的追责机制。因此,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对于降低非利息融资成本至关重要。当然,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并非忽视商业可持续性,而是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优化容错纠错机制。当银行从业人员在放贷过程中既能获得合理的激励,又能确保尽职免责时,民营企业的非利息融资成本有望得到持续压缩。
强化监管:形成政策合力,提升收费透明度
一方面,非利息成本的治理已超越单一金融领域的范畴,亟需构建“大监管”格局。例如,近年来多地试点的“银税互动”模式,成功帮助民营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银行信用。未来,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应进一步加强财政贴息、数据共享等政策工具的协同运用,构建起降本增效的系统工程。另一方面,加强对非利息成本的监管同样不容忽视。部分非利息成本隐藏在综合成本之中,企业往往难以察觉,在不知不觉中支付了额外费用。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提升融资收费的透明度,压缩非利息成本的空间。
总之,降低民营企业非利息融资成本,对于激发我国市场活力、为产业升级提供有力支撑具有积极作用。这一举措不仅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深入贯彻落实,更是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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