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考核启幕,多维度评测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正式对外公布了《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标志着券商在金融“五篇大文章”——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领域的服务能力和贡献度,即将接受多维度专项考核。此举旨在进一步完善证券行业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提升券商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金融“五篇大文章”自提出以来,已成为资本市场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此次中证协组织制定的《评价办法》,正是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为落实《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而出台的重要举措。通过专项评价,旨在压实券商主体责任,引导其聚焦核心业务,提升服务“五篇大文章”的能力和水平。

《评价办法》共二十四条,分为总则、评价指标与计分方式、评价实施与结果运用、附则四章。评价体系由定量评价指标(85分)和定性评价指标(15分)两大部分组成,全面考核券商在金融“五篇大文章”各领域的表现。定量指标涵盖了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多个维度,具体反映了券商对相关领域的投融资支持情况、数字化能力成熟度、业务创新成果等。而定性指标则主要考察券商的机制建设情况,包括是否将金融“五篇大文章”纳入经营发展战略、是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和尽职免责制度等。

值得一提的是,为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评价办法》在指标设置上力求稳妥起步、动态优化。试行期间,评价指标选取行业客观、数据可验证的主要代表指标,以降低主观因素的影响。同时,中证协还将根据试行情况,逐步总结经验、适时调整,不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持续优化评价工作。

对于券商而言,此次专项评价无疑是一次全新的挑战和机遇。一方面,通过评价结果的反馈,券商可以清晰地了解自身在金融“五篇大文章”各领域的表现和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策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评价结果也将作为监管部门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优异的券商,有望在政策扶持、业务拓展等方面获得更多支持。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此次专项评价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证券行业在金融“五篇大文章”领域形成良性竞争态势,激发行业创新活力,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同时,通过专项评价的引导和激励,将促使更多券商积极投身到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实体经济的伟大实践中去,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随着《评价办法》的正式发布和实施,券商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考核的大幕已经拉开。未来,我们期待看到更多券商在金融“五篇大文章”领域取得新的突破和成就,共同推动资本市场迈向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同时,也期待中证协和监管部门能够持续优化和完善评价体系,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为券商提供更加公正、透明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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