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药店 “阴阳价” 现象:背后原因与解决对策

参保人购药遇 “阴阳价”

近日,来自重庆的邓女士在一家药店购买三黄片时,发现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比现金支付贵 8 元。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湖北武汉的张先生身上,他在购买止咳药时,医保个人账户被扣款比标价多出 9 元。这种 “阴阳价” 现象让参保人员感到困惑和不满,他们认为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也是自己的钱,刷医保不划算,不刷又失去了参保的意义。

药店为转嫁成本 “坐地起价”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分析称,参保人刷医保个人账户买药后,资金并非直接从患者个人账户流向药店,而是先进入医保经办系统,再由医保部门和药店进行结算。若存在统筹报销的部分,还需要药店先行垫付。根据各地政策,结算周期往往是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在提交结算申请时,药店需要提供相关数据和销售记录以备审核,还需支付约 2% - 3% 的手续费。在这种情况下,部分药店将资金和时间成本分摊到药价上,向参保人转嫁成本。

社会保障法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天玉认为,药店不能推行 “阴阳价”,这违反了价格法中有关 “明码标价” 的规定,涉嫌价格欺诈,扰乱了药品市场的秩序,侵害了参保人的权益。部分药店相关行为也有骗保之嫌,或造成医保基金 “跑冒滴漏”。

遏制套利行为,防止医保基金被浪费

受访专家认为,为维护参保人权益、防止医保基金被浪费,相关部门应及时关注这一现象,督促定点零售药店统一定价、明确定价,最大限度遏制各种骗保、套利行为。王天玉建议,医保部门应强化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在审核结算数据时,可采用技术手段识别药价虚高的情形;同时,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据量化评分,对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动态分级管理。

邓勇建议,医保部门应引入社会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参保人发现问题后及时反映。今年 1 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提出推进医保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为定点医药机构运行持续注入流动资金。此举有望不断提高结算效率,缓解定点零售药店的资金压力。

邓勇提示参保人,要增强维权意识,主动了解医保政策、医保支付相关知识,避免自身权益受损以及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浪费。同时,实体药店应当有危机意识,努力修炼内功,凭借专业的服务建立差异化优势,而非为了蝇头小利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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